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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在国内申请实用新型申请专利须知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3 14:25:13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什么情况下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在国内申请实用新型申请专利须知

什么情况下实用新型专利无效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一、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一)直接对比法直接对比法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的图片或照片直接进行比较,采取这一方法应特别注意作比较时直观的效果较差,特别是用笔画的专利图片,与做成产品后的视觉效果有一定差异,不能把这些图片视觉效果的差异看成是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差异。

二是将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生产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直接与被控侵权产品比较,这种比较的效果最佳,也最易作出是否相同或近似的判断,但需注意的是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所生产的产品是否与申请专利时的图片或照片完全一样。

许多企业申请专利后,不断完善产品设计,实际生产的产品与申请专利时的产品往往有些变化。

因此,用产品作直接比较时,应剔除与专利文件不相同或变化之处,因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范围是以申请批准文件中的图片或照片为准。

(二)交叉对比法交叉对比法一般较适用于与公知公用产品有密切关联的外观设计专利。

在具体方法是先将被控侵权产品与已有公知公用产品作一比较,然后再将其与专利产品作比较,如果被控侵权的产品更接近于专利产品则一般构成侵权,更接近于公知公用产品则不侵权。

通过这种交叉比较来剔除公知公用产品部分造成的相同,否则,对于被控侵权者是不公平的,很可能将不是专利权人的设计范围给变相扩大到其保护范围。

(三)视角对比法视角对比法是指从不同的视线角度去比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异同。

在比较异同时,首先应看主视图,然后比较侧视图或俯图,对许多产品俯视与仰视的异同一般不是很重要,但对于较小的产品,如玩具手枪,其所有视图都属易见部位,往往无主次之分,则应从各个视角综合判断其异同。

对一些透明或半透明的产品,还应注意其透明状态下的视觉效果。

外观形状相同,但另一产品采用的全透明的设计,其视觉效果可能差异很大,从而使两件形状相同的产品不易混淆,不易区别,此时不能轻易作出相同的判定。

对一些在使用中有多种变化状态的产品,亦应注意其不同状态下的视觉对比效果,不能仅凭一种状态下的近似就作出侵权的判断。

另外还可以从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部分进行比较,设计要点往往是其与众不同的创新点。

设计要点相同或相似,而其余部分也无明显区别的,应认定为侵权。

在判断外观设计产品是否侵权时应多从几个视角去观察比较,最后作出是否相同或近似的综合判断。

二、怎样判断外观设计相同?对于同一类别产品的外观设计,对应于被比设计的具体类型,外观设计相同的具体情形分为以下几种:(一)单纯形状的外观设计不管在先设计是否有特定的图案、色彩,只要被比设计的形状与在先设计的形状相同,则两者外观设计相同。

被比设计的形状与在先设计的形状不相同的,两者外观设计不相同,被比设计与在先设计不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二)单纯图案的外观设计只要被比设计的图案与在先设计的图案相同,则两者外观设计相同。

被比设计的图案与在先设计的图案不相同的,两者外观设计不相同,被比设计与在先设计不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三)形状和图案结合的外观设计被比设计的形状和图案分别与在先设计的形状和图案相同的,两者外观设计相同。

(四)形状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被比设计的形状和色彩分别与在先设计的形状和色彩相同的,两者外观设计相同。

(五)图案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被比设计的图案和色彩分别与在先设计的图案和色彩相同的,两者外观设计相同。

(六)形状、图案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被比设计的形状、图案和色彩分别与在先设计的形状、图案和色彩相同的,两者外观设计相同。



在国内申请实用新型申请专利须知



在国内申请实用新型申请专利须知 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18 16:24:12 人浏览 导读: A实用新型:不进行实质审查,只要形式符合要求即可授权,申请人可在申请前进行检索来避免重复授权申请。

B办理手续一、需提供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全称)、地址、邮编;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设计人(自然人)的姓名、地址、 A 实用新型:不进行实质审查,只要形式符合要求即可授权,申请人可在申请前进行检索来避免重复授权申请。

B 办理手续 一、需提供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全称)、地址、邮编;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设计人(自然人)的姓名、地址、邮编; 4、办理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联系人的电话、传真、联系地址。

二、办理委托手续(盖公章或签名)。

三、提交一份技术交底书,该技术交底书应包含下述八个部分内容: 本发明创造(产品)的名称 所属技术领域 现有技术情况 (存在的缺陷) 本发明创造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及发明要点(改进之处) 改进之后获得的有益效果 附图及其简要说明 实施例 注:申请实用新型的,必须有说明书附图。



外观专利可以自己申请吗



大家如果发明创造了一个东西,都会想要申请专利保护,如果请专门的代理公司申请的话,需要的费用会比较多,所以大家可能会想要自己申请,那么外观专利可以自己申请吗?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可以自行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申请专利,可以自己直接提交专利局,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办: 1)将专利申请文件(外观设计文件包括产品的上下左右前后六面正视图(没有设计要点的方向可省略)及可选的立体图、产品简要说明)、专利请求书(包括发明名称、申请人、发明人及其相关信息等)、专利申请费(即,交给专利局的官费)提交到专利局。

由此可获得申请日和申请号,这些都作为未来专利局审查的唯一编号。

官方的受理通知书会在申请日之后两周内下发。

2)专利局审查,如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需要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答复。

审查最终合格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表明同意授权。

3)申请人进行授权登记后,专利授权公告生效,拿到专利证书。

外观设计5-6个月授权。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准备好产品的六个面的外观视图,并填写《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连同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向国家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

1、应简要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

简要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

简要说明中应当写明有助于确定产品类别的用途。

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

(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

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

对设计要点的描述应当简明扼要。

(4)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

指定的图片或者照片用于出版专利公报。

2、必要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1)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保护色彩,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声明。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省略了视图,申请人通常应当写明省略视图的具体原因,例如因对称或者相同而省略;如果难以写明的,也可仅写明省略某视图,例如大型设备缺少仰视图,可以写为“省略仰视图”。

(2)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3)对于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必要时应当描述平面产品中的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况。

(4)对于细长物品,必要时应当写明细长物品的长度采用省略画法。



什么情况下实用新型专利无效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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