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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创业型经济呼唤创新型人才,专利权用尽原则的核心是什么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5 00:51:36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吴江:创业型经济呼唤创新型人才,专利权用尽原则的核心是什么

吴江:创业型经济呼唤创新型人才



吴 江(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   21世纪是“创业时代”,国与国之间的竞争聚焦在创新与创业水平上。

创业活动作为科学技术最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已经成为发展的引擎和日益重要的推动力。

创业型经济具有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扩大社会就业的显著作用,引发了人们对管理型经济向创业型经济转变的世界性关注,鼓励创业已经成为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政策取向。

党的十七大已经明确提出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方针政策,要求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体系。

时逢全球经济增长动力减弱,复苏乏力,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着巨大的外来冲击,如何在科学发展观引领下, 探讨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推动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社会建设,成为摆在我们面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以创业带动就业主要是着眼于建立创业型经济体系,创业型经济体系的主体是创新型人才,培养大批创新型人才是创业型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如何发现、培养、使用创新型人才成为创新型经济实现的决定性因素。

建设创新型国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需要稳定和长期地对科技创新进行投入。

如何使科技投入的效益最大化和长期化?答案只有一个:以人为本,以人才为本,以创新型人才为本。

历史经验证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取决于它有多少创新型人才在进行创新性劳动,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一、创新型人才是实现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德鲁克(Peter F。Drucker早在1985年就提出了创业型经济(entrepreneurial economy)这一概念。

发展创业型经济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要前提,同时也是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根本途径。

可以说,要发展创业型经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关键在创新型人才。

(一从自主创新的目的来看,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综合国力,必须有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支持。

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贯彻到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

这表明我们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将以建设创新型国家为目标,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

作为生产力最根本要素,劳动者能力的充分而全面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自上个世纪中叶以来,世界上众多国家都在各自不同的起点上,大幅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形成强大竞争优势,快速推进了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

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佐证了人力资源创新能力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综合竞争力的提高。

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自主创新能力偏低,而创新型人才的严重不足是直接制约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减缓经济与科技增长速度的根本原因。

在新形势下,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突破影响人才创新能力发挥的体制性障碍,加快建设高素质创新人才队伍,为构建创新型国家,提高综合国力,提供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支持。

(二从自主创新的发展路径看,大力提升我国的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必须有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提供智力保障。

十七大报告将“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五条具体路径之一,并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这就要求我们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综合竞争优势。

原始创新是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的基础,需要有敢为人先的开拓者勇于探索、勇于实践,在原始创新基础上进行的集成创新,需要系统的组织管理者,优秀的创新领军人才,发挥团队创新合力。

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是另一种层面上的自主创新,需要有学贯中西的创新人才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基础上进行再创新。

在目前情况下,我们走自主创新发展道路,既要有高素质的原创型人才的智力支持,又要有善于在集成创新中系统管理的组织型人才的智力支持,还要有善于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复合型人才的智力支持。

这就要求我们竭尽全力加大创新型人才资源开发力度,通过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新突破新飞跃,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强大智力保障。

(三从自主创新的原动力看,创新的集聚力及其爆发力首先源自高素质的创新人才资源优势。

只有具备相当数量的高素质创新人才资源,才能形成集聚优势,才能变成巨大的创新力量。

因为创新型人才本身既是一种以创新潜质的显现为前提的人才特征,又具有以良好精神状态为表现的人格特征和综合素质。

创新人才的重要特征在于具有强烈的探究未知知识的精神状态和坚忍不拔、勇往直前的创造意识、超越意识、进取意识,并有良好的科学人文素养,而这些正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实现自主创新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

二、什么是创新型人才 (一创新型人才的内涵 创新是由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于1992年提出来的。

创新的基本内涵主要为两方面:一是探索未知领域;二是获得创造性成果。

所谓创新型人才,就是在合理的知识结构基础之上,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并能将自身的创新素质合理地与其专业领域相结合,开发出创造性成果的人才。

创新型人才一般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创新思维(灵感;2、创新能力(包括观察注意力、记忆理解力、思考想象力、实践动手能力等;3、创新人格(创新意识;4、创新业绩(要有为社会所认同的突出业绩。

(二创新型人才成长规律 1。创新灵度定律。

当人的生产运动和思维运动相互作用到一定阶段,知识的广度和深度达到一定水准时,人就会产生一种创新意识(灵感,称为创新灵度。

2。创新速度定律。

在人的生产运动和思维运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人的创新灵度与客观环境发生作用时,会产生出一种创新能力改变客观环境,创造出一种新事物来,称为创新速度定律。

3。创新力度定律。

人在实践中创新业绩越多,创新力度就越大。

相反,创新业绩越少,创新力度就越小。

这三大定律直接与创新人才成长发生关系,相互作用形成一种合力决定创新业绩的高度。



专利权用尽原则的核心是什么



专利权是需要住的保护的,如果在一个国家注册了专利,那么在国内的保护是不成问题的,关键是涉外的时候保护难题。

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专利权利用尽是什么意思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利权用尽,是指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专利权人自己或者许可他人制造的专利产品(包括依据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被合法地投放市场后,任何人对该产品进行销售或使用,不再需要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或者授权,且不构成侵权。

换言之,专利产品经专利权人授权被首次销售后,专利权人即丧失对该专利产品进行再销售、使用的支配权和控制权。

因此,专利权用尽,也被称为首次销售原则(first sale doctrine)。

这一原则的核心是:在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保护经营者和一般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便于贸易活动的正常开展,防止专利权对国内商品的市场流通造成阻碍。

专利权用尽是针对每一件合法投放市场的具体专利产品而言的,它并不会导致该项专利权本身效力的终止。

因此,专利权用尽的准确含义应当是:专利权人对合法投放市场的专利产品,不再具有销售或者使用的控制权或支配权。

有关专利权用尽的适用范围的认定存在两种方式,即国内用尽、国际用尽及或区域用尽。

世界各国一般都在国内立法确立了专利权的国内用尽原则,但是尚未明确规定国际用尽原则。

专利权国际用尽原则适用范围之所以没有明确规定,主要是基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原则。

也就是,由于各国知识产权的差异,在一国取得的知识产权并不意味着在另一国自然取得,同理,知识产权人的权利依照一国法律因销售而用尽,但其在其他国家依法享有的同一知识产权未必用尽。

鉴于此,当今存在的争论主要体现为相对立的两种:一是,主张将地域性原则作为与国际用尽原则的对立,以否定其在内国法的适用,从而扩大专利权在国际市场的独占范围,支持此主张的多数来自于美国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和地区。

二是,主张地域性原则只是法律对专利权提供的有限保护,处于权利用尽的次要地位。

也就是支持专利权用尽原则的扩大化发展,包括中国的发展中包国家倾向于此。

实践中,后者得到了愈来愈广泛的关注和立法采纳。



专利纠纷案件由谁管



专利纠纷的案件包括了专利申请权纠纷、专利权侵权纠纷、专利有关的行政复议等都属于专利纠纷案件。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专利纠纷案件包括哪些具体案件的全部内容。

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

1、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 2、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 3、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4、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 5、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 6、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 7、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 8、诉前申请停止侵权、财产保全案件; 9、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 10、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驳回申请复审决定案件; 11、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决定案件; 12、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实施强制许可决定案件; 13、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案件; 14、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行政复议决定案件; 15、不服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行政决定案件; 16、其他专利纠纷案件。

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

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吴江:创业型经济呼唤创新型人才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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