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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请专利的好处有,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手续有哪些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5 13:59:04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学生申请专利的好处有,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手续有哪些

学生申请专利的好处有



现在有很多学生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发明一些学术上的专利。

那么,学生申请专利如何减免?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来详细地解答这个法律问题,希望大家在看完下面的的内容后,能了解一些关于学生申请专利要注意的问题。

在提出申请的同时请求减缓的,申请被批准后可以一并减缓五种费用。

在申请之后请求减缓的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以外的尚未开始交纳的其它四种费用。

除申请费以外,减缓其它费用应当在该费用应当缴纳的期限届满前2个月提出。

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减缓申请费、审查费、维持费、复审费以及批准专利后前3年的年费。

其它各种费用不能减缓。

费用减缓请求由专利局审批。

个人申请最多批准减缓85%,两个人以上或单位申请最多批准减缓70%。

提出减缓请求的,可按已批准的减缓数额缴费(个人缴15%,单位或两个人以上的缴30%),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不同意的,将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按专利局规定的期限,被缴不足部分。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流程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个人与单位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个人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当说明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单位的性质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机关团体,并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

专利局收到费用减缓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请求专利费用减缓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文件的,专利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批准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全部已经减缓缴纳的费用;当事人逾期不补缴或补缴金额不足的,专利局按缴纳费用不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在其发明创造取得经济收益后,补缴所减缓的各项专利费用。

1。拥有发明专利的小学生,在小升初时,有机会被重点中学录取。

2。拥有发明专利的初中生,在中考时,有的地方可以直接加分,有的地方直接被重点高中录取,有的地方有机会上重点高中。

3。拥有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高中生,有机会参加985、211等名牌大学、重点大学的自主招生。

如果想出国读书深造,许多国外的大学则更看重学生的发明创造能力。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手续有哪些



如果想要获得一项专利,需要依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才行。

专利申请需要缴纳专利申请费,那么如果专利申请人经济困难,什么条件下可以减缓专利申请费呢?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手续有哪些?接下来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手续有哪些”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申请可减缓的费用 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二、专利申请费用减缓的条件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三、专利申请费用减缓的程序 1、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经审批合格的,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可依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请求减缴相关费用,无需逐件提交证明材料。

2、自2016年9月1日(含)起,专利申请请求书和与中间文件配套使用的《费用减缓请求书》将进行适应性调整;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请求专利费减的,只需在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勾选“□请求费减且已完成费减资格备案”,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

更正、撤销和惩戒 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审批决定做出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该决定存在错误的,应予更正,并将更正决定及时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证明文件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专利减缴收费决定,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已经减缴的收费,并取消其自本年度起五年内收费减缴资格,期满未补缴或者补缴额不足的,按缴费不足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专利代理人帮助、指使、引诱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惩戒。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手续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在这里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不是任何东西都需要去申请专利,因为有的是不实用且没有经济价值的还要花费专利申请费等其他费用。

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调整专利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专利局、各区县物价局、财政局: 现将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4〕971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专利收费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专利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971号) 中国专利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财政厅(局): 中国专利局(国专发办字〔1994〕第11号)文收悉。

考虑到近年来受理专利费用增加等原因,经研究,决定对专利收费标准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专利收费标准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收费标准调整后,继续对确有困难的(具体标准由中国专利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职务发明(单位)和非职务发明(个人)的收费实行部分减缓。

减缓项目仍然是申请费、发明维持费、发明审查费、复审费和授权以后3年的年费等五项。

二、对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收费减续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职务发明调为60%,非职务发明调为80%。

本通知自1994年8月1日起执行。

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重新发布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3〕价费字12号)同时废止。

有关专利收费管理仍按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13号)的规定执行。

附: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 收 费 项 目 收费标准(元) 一、申请费 (一)发明 450 印刷费 40 (二)实用新型 300 (三)外观设计 250 二、发明维持费(每年) 300 三、发明审查费 1200 四、复审费 (一)发明 600 (二)实用新型 300 (三)外观设计 250 五、权利人变更费 100 六、优先权要求费 80

学生申请专利的好处有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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