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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缴费方式,企业申请专利费减免证明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5 13:59:26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申请专利缴费方式,企业申请专利费减免证明

申请专利缴费方式



1。专利申请申请专利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应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交纳相关的费用。

同时专利申请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电子形式。

注:申请专利需要的材料或者文件可以查看解决方案中的《申请专利需要那些材料》。

2。专利局的受理申请人提交了专利申请后,专利局确定专利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3。初步审查专利局受理申请后,会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

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内公布。

初步审查的结果有:①申请的专利是发明专利的,初步审查合格后,将授予专利权;初步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应补正,如果补正合格的,将授予专利权,补正仍然不合格的,将驳回专利申请人的申请;②申请的专利如果是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初步审查合格后,将进入实质性的审查;如果初步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应补正申请,补正合格的也将进入实质性的审查,补正仍然不合格的将驳回申请;4。实质审查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的或者经过补证申请合格的,专利局将专利申请启动实质性的审查。

实质性审查主要是评价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

如果实质性审查合格的,专利局将对申请的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如果不合格的,申请人应相应的修改申请文件,合格的授予专利权,不合格的驳回专利申请。

5。授予专利权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年费和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

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专利权证书。



企业申请专利费减免证明



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对其取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权利。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以下各项权利:(1)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专利法意义上的实施,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而言,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五种行为:对于产品专利,专利权人可以自己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对于方法专利,可以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对外观设计专利而言,包括制造、销售和进口三种行为。

(2)允许其它单位和个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专利法所称的“许可”。

通过许可合同,被许可方不取得专利权,只取得专利实施权,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的权利。

许可必须订立书面合同,被许可方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3)禁止其它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

这项权利体现了专利权的排他性,是专利权最重要的方面。

(4)请求保护的权利。

当专利权受到侵害时,专利权人有权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管理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当事人任何一方对专利机关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当事人在三个月期满未起诉,又不执行决定的,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专利权人或其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通过专利管理机关,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专利权。

(5)转让其专利的权利。

(6)放弃其专利的权利。

放弃也是对专利权进行处分的一种方式。

放弃可以通过向专利局提交书面申请的方式进行,也可以不交年费的方式实现。

(7)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专利标记可以是“中国专利”或类似的词句。

专利号是专利局在授予专利权时赋予的顺序号。

专利法规定,如果其他人侵了专利权人的这项权利,假冒其专利,和将非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冒充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的,专利权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自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费用减缓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减缓缴纳有关费用。

第三条 经专利局批准,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缓: 一、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 二、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 四、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 五、复审费。

第四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第五条 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一并请求减缓缴纳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五种费用。

在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后,申请费不再减缓。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就尚未到期的费用请求减缓缴纳,并且应当在有关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的二个半月之前提出费用减缓请求。

第六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七条 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个人与单位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个人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当说明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单位的性质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机关团体,并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

第八条 专利局收到费用减缓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利费用减缓请求不予批准:

申请专利缴费方式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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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申请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