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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专局《2023年年度报告》的中国数据,《2020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有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8 15:31:09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欧专局《2023年年度报告》的中国数据,《2020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34.7%

欧专局《2023年年度报告》的中国数据



3月7日,欧洲专利局发布了《2023年年度报告》,其中涉及相关国家在欧专局的最新专利统计数据。

那么,中国的相关专利数据如何呢? 2023年,中国在欧洲的专利申请量[1]为8330件,位居美国(42300)、德国(25490)、日本(21712)和法国(10559)之后,排名第五;增幅为16.6%,是在欧专利申请超千件国家中最高的;而且自2014年来已经连续四年保持两位数增长。

与欧专局年报中公布的50个在欧专利申请来源国相比,“申请量比中国高的,增幅都没中国快;增幅比中国快的,申请量还比中国差得远”。

同期,中国在欧洲的专利授权量为3180件,比2016年增长了26.5%。

2022年在欧专利申请超千件国家 然而,一提到人均,你懂的……2022年,中国每百万人口欧洲专利申请量为6.0件,在50个欧洲专利申请来源国中排名第38。

排在前列的是下面这些国家,包括美、德、日、法这四大欧洲专利申请来源国。

2022年每百万人口欧洲专利申请超百件国家 2022年,中国的欧洲专利申请主要分布在数字通信领域,申请量达到2173件,占当年专利申请的26.1%;其次为计算机技术申请量为1005件,占当年专利申请的12.1%;电机、仪器、能源,电信和视听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占比也都在5%以上。

2022年中国在欧洲专利申请的技术领域分布情况 根据欧专局《2023年年度报告》,中国在欧专利申请量最高的是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达到2398件,其次为中兴通讯的679件,京东方为500件,排名第三。

这3家公司的申请量也进入了2017年欧洲专利申请量前50名。

其中,华为排名首位,中兴排名第25位,京东方排名第40位。

从2023年中国在欧洲专利申请量前20名的地域分布看,来自广东的申请人较多,达到了11家,且多集中于深圳;来自北京的有4个申请人。

2023年中国欧洲专利申请量前20名 在欧专局公布的十个主要技术领域申请量前25名中,中国申请人名列其中的只有数字通信领域和计算机技术领域,也是中国在欧专利申请的主要分布领域。

其中,数字通信领域的申请人是华为(1350件,第1)和中兴(448件,第5);计算机技术领域的申请人是华为(410件,第3)、小米(86件,第18)、阿里巴巴(84件,第19)、中兴(77件,第21)和京东方(73件,第22)。

在医疗技术,电机、仪器、能源,运输等其它8个技术领域中,则没有中国申请人的身影。

总体来看,中国近年来在欧洲的专利申请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专利的技术领域分布也与国内重点发展的信息技术、互联网等领域契合,但从其它关键技术领域的欧洲专利布局来看,尚需新的龙头崛起。

在欧洲的专利申请包括直接向欧专局提交的申请以及PCT申请进入欧洲阶段的申请。

欧洲专利局在其公布的中国前20名申请人中将“GUANGDONG OPPO MOBILE TELECOMMUNICATIONS CORP。, LTD”列入了2次,本文以欧专局发布内容为准。



《2020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34.7%



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持续稳定在三成以上。

2020年我国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34.7%,其中,企业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44.9%。

“十三五”时期,我国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稳定在30%以上,企业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均在40%以上。

我国有效专利转移转化活动日趋活跃。

2020年我国专利转移转化指数(PTI指数)为54.7,比2019年提高3.6。

PTI指数由专利产业化率、许可率、转让率、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额、专利质押融资金额等转移转化数据标准化并加权求和而成。

该指数以50作为荣枯线,高于50时,反映专利转移转化活动活跃;低于50时,反映专利转移转化活动萎缩。

企业知识产权收益预期进一步增长。

调查显示,近八成企业对未来专利收益情况有明确预期,在这些企业中,49.5%的专利权人预计未来一年专利实施收益将有所增长,45.5%预计收益基本不变,仅5.0%预计收益将有所下降。

我国企业专利权人总体看好未来专利实施收益增长。

二是强化专利保护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我国专利权人遭遇侵权比例呈下降趋势。

2020年调查显示,我国专利权人遭遇专利侵权的比例为10.8%,较2015年下降3.7个百分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持续向好。

专利权人维权意识持续增强。

2020年调查显示,我国企业专利权人遭遇侵权后采取维权措施的比例为73.9%,较2015年提高11.1个百分点,表明专利权人在遭遇侵权后更加积极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利侵权违法成本不断提高。

“十三五”时期,我国专利侵权诉讼法院判定赔偿、诉讼调解或者庭审和解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比例为7.3%,较“十二五”时期增长4.4个百分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不断提高。

三是专利权人加大研发力度、积极开展合作创新 发明专利研发投入力度持续加强。

2020年我国有效发明专利研发投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比例为16.5%,较2019年高4.4个百分点。

有效发明专利研发投入在10万元以下的比例较上年减少1.2个百分点,降至43.4%。

合作创新成为企业重要的创新方式。

我国近8成企业专利权人开展过合作创新。

52.1%的企业专利权人与上下游企业及客户开展过合作创新,34.9%与同行业企业开展过合作创新,27.5%与高校或科研单位开展过产学研合作创新。

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创新的比例为40.5%,是非高新技术企业的1.9倍。

四是专利无效宣告制度得到大多数专利权人肯定 我国现行无效制度满足创新主体需要。

73.0%的专利权人认为现行专利无效宣告制度能够满足创新主体需要。

94.0%的专利权人认为专利无效宣告制度在行政纠错、侵权判定支撑、修改专利文件等方面发挥了作用,该比例比2019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

提升诉讼纠纷解决效率是无效制度首要作用。

对于专利无效宣告制度的作用,专利权人认同“为侵权判定提供支撑,提升了诉讼纠纷的解决效率”的比例最高,为63.1%。

其中,遭遇过侵权诉讼的企业更加认同该作用,认同比例为72.9%,比未遭侵权企业高10.4个百分点。

五是合理调整专利收费有助于高质量创新发展 调节不同阶段的专利收费标准可以影响专利权人的专利行为。

针对专利申请费,43.9%的专利权人认为“适当提高专利申请阶段费用能够减少低质量专利申请数量”,比不认可的高14个百分点。

针对专利年费,61.8%的专利权人认为“降低年费将降低专利布局成本,加剧专利丛林效应”,比不认可的高51.8个百分点。

专利年费缴费频次可适当减少。

57.9%的专利权人认为应该减少专利年费缴费频次,比认为无需调整的高35.6个百分点。

专利权人认为减少缴费次数有利于降低专利年费过期风险、年费管理难度和代理费支出成本的比例均超过60%。



深圳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若干措施知识产权保护类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8号)、《市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和《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做好2017年政策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7〕37号)有关要求,我委现开始受理2018—2019年度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若干措施知识产权保护类资助项目的申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圳市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若干措施知识产权保护类资助项目,包括:深圳市涉外知识产权维权资助、深圳市知识产权大数据监测资助,均以事后资助为主。

(一)提供深圳企业在“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新领域涉外知识产权维权真实案例,提供案例分析及维权指引。

(二)建立“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新领域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及服务平台。

(三)开展大数据监测服务,为深圳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提供服务。

(四)开展知识产权大数据监测工作,提供电子证据收集与固化服务,为深圳企业知识产权维权、行政机关执法提供辅助服务。

(五)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设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工作站点,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联盟。

(六)建立商标权利人数据库,收集在中国境内拥有注册商标权(含深圳驰、著名商标)的国内外权利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及相关商标权利信息,提供信息共享及动态更新服务,为深圳企业提供维权咨询服务。

深圳市涉外知识产权维权资助项目申报的条件和材料要求详见《深圳市涉外知识产权维权资助操作规程(暂行)》(附件1)及其申请指南(附件2)。

深圳市知识产权大数据监测资助项目申报的条件和材料要求详见《深圳市知识产权大数据监测资助操作规程(暂行)》(附件3)及其申请指南(附件4)。

申报材料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六道金民大厦1403室,受理业务联系人:雷俊,联系电话:83616603。

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5月20日18:00。

我委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需要补充完善的,暂不接收,材料补充完善后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涉外知识产权维权资助操作规程(暂行) 2。深圳市涉外知识产权维权资助申请指南(暂行) 3。深圳市知识产权大数据监测资助操作规程(暂行) 4。深圳市知识产权大数据监测资助申请指南(暂行)

欧专局《2023年年度报告》的中国数据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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