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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保护知识产权等维度严厉打击犯罪行为,涉全球20余起知识产权纠纷达成和解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4-02-21 16:26:47 浏览:



今天,乐知网律师 给大家分享: 从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等多重维度严厉打击犯罪行为,最高法促成两家知名科技公司涉全球20余起知识产权纠纷达成和解 。



从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等多重维度严厉打击犯罪行为


数据显示,2022年6月至2022年6月,检察机关起诉假冒注册商标罪、串通投标罪、侵犯商业秘密罪、虚假广告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等重点罪名1.8万余件4.1万余人。

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7400余件1.5万余人,串通投标罪2300余件7000余人,侵犯商业秘密罪130余件250余人。

在通报数据的同时,最高检发布一批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典型案例。

这其中,有人利用行业协会操纵商品市场价格,“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黑恶势力犯罪向某些行业领域渗透”;有人通过直播方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还有人捏造竞争对手允许用户发布违规内容的材料并通过他人向监管部门举报,导致对手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分析说,近年来,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类型复杂多样,犯罪手段持续翻新且隐蔽性强。

比如,利用“直播带货”的新型电商营销模式多次销售假冒侵权商品,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发现。

此外,检方发现在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中刑民交叉、行刑交叉情况突出,且存在明显的地域性特征,“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类犯罪在经济发达地区更为突出”。

最高检表示,发布案例旨在向社会明示破坏竞争秩序行为刑事制裁的边界,警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守住底线,不触红线”,同时也为提醒广大消费者切莫贪图便宜或被人蛊惑而盲目购买。


最高法促成两家知名科技公司涉全球20余起知识产权纠纷达成和解


日前,戴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森公司”)、追觅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追觅公司”)先后发出感谢信,对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促成双方涉全球20余起知识产权纠纷达成“一揽子”和解方案表示感谢。

2022年,戴森公司针对追觅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案件审理中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是在全球家电行业具有影响力的企业,且相关知识产权纠纷由来已久,均有作为原告起诉对方的民事侵权案件,也有针对对方专利权提起无效宣告程序的行政案件。

此外,双方在包括德国在内的欧洲国家也有知识产权纠纷。

合议庭经过合议,对案件处理形成一致意见,在完成裁判文书撰写工作的情况下,并没有选择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在全面梳理双方一系列纠纷的基础上,搭建对话平台缓和双方矛盾,帮助当事人了解对方的核心诉求和利益关切,并逐渐建立起互信和共识。

经过合议庭与当事人的反复沟通和双方当事人的多次谈判,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就包括本案在内的涉全球20余起知识产权纠纷达成“一揽子”和解方案。

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目前已履行完毕。

日前,戴森公司、追觅公司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及主审法官柯胥宁发出感谢信,对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表示肯定,并提到“贵院的努力向世界表明了中国正日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值得其他国家借鉴”。

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对感谢信作出回应,称双方当事人的积极配合促成和解,实现了双赢。

人民法院将抓实“公正与效率”,发挥诉前调解优势,实质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有关情况


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有关情况和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广海、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李剑、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

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出发,深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全面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审判工作,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2013年至2022年6月,全国法院审结垄断一审民事案件916件,审结不正当竞争一审民事案件32075件,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主要情况介绍如下。

一、强化公平竞争司法审判,维护市场竞争法治秩序 一是加强反垄断审判工作,营造公平竞争法治环境。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准确把握竞争政策,保护竞争活力。

围绕民生消费,依法审理生物医药、培训服务、文化消费等民生领域垄断案件,破除市场封锁,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

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审理公用企业垄断案件,制止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恢复市场竞争活力。

紧扣实践需求,发布《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并优化垄断案件集中管辖。

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职能作用,实现垄断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在国家层面的集中统一审理。

二是坚决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强化公平竞争司法导向,依法规制仿冒混淆、虚假宣传、诋毁商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先后审结奇虎与百度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吉利与威马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等一批诉讼标的额高、社会影响大的不正当竞争案件,有力维护公平健康的市场竞争秩序。

积极适用临时措施,提高司法救济及时性。

对紧急危害经营者正常运营或者严重影响经营者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采取及时有效的行为保全措施,有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强化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切实加大侵权惩治力度。

以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新为导向,努力实现侵权损害赔偿与市场价值相协调,在“香兰素”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案中判赔1.59亿元。

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严厉打击恶意侵权行为,在“卡波”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案中判令惩罚性赔偿3000余万元。

二、加强公平竞争案件审判指导,完善法律适用规则 一是不断细化完善竞争领域法律适用规则,出台保障公平竞争的司法解释16件。

制定涉商业秘密民事司法解释和刑事司法解释,加大侵权违法成本,惩治侵犯商业秘密违法犯罪行为,增强司法保护整体效能。

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细化侵权认定规则,统一裁判标准。

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适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是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配套出台维护公平竞争的司法政策文件10余项。

先后制定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2-2025年)》等司法政策文件,全面贯彻公平竞争政策,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服务和保障国家战略实施,推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三是加强公平竞争法治宣传,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集中发布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互联网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公平竞争的法治意识,服务保障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规范和发展并重,推动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高质量发展 一是规范数字经济竞争规则,规制资本无序扩张。

妥善审理涉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案件,明确司法规则、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研究完善涉互联网平台垄断行为认定标准,规制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互联网领域垄断行为,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

出台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指导意见,妥善审理“App唤醒策略”“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案件,依法保护互联网领域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是积极探索新兴领域保护规则,推动新兴产业健康发展。

积极探索大数据竞争保护司法规则,审理群控软件数据权益不正当竞争等案件,合理划分数据权益权属及边界,维护用户数据权益和隐私权,推动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

公正审理证券金融信息不正当竞争纠纷等新类型案件,明晰保护规则,明确权利边界,引导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

四、强化公平竞争司法协同,着力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一是依法支持和监督反垄断行政执法,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

有效发挥司法监督职能,支持反垄断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履职,强化反垄断执法司法。

在“茂名混凝土企业横向垄断协议”行政处罚案中,既依法支持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也对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等给予指引,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健全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会同市场监管、金融监管、互联网监管等主管部门,完善协同配合机制,推进业务交流、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共同推动形成公平竞争保护合力。

指导各级法院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跨地域跨部门合作机制,助推区域高质量发展。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紧扣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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