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资讯中心 >

国知局外观设计审查部提质增效介绍 , 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二审介绍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4-06-14 16:29:09 浏览:



今天,乐知网律师 给大家分享:国知局外观设计审查部提质增效介绍 , 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二审介绍。


国知局外观设计审查部提质增效介绍


为外观设计创新发展铺就坦途 生活之美,无处不在。

无论是风靡一时的“猫爪杯”、全民疯抢的“KAWS×优衣库”印花T恤,还是造型百变的乐高积木、别具匠心的各式家具……兼具实用与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已经融入了生活的方方面面。

创意设计作为典型的创新型经济,已经贯穿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支撑,是促进消费升级、催生新兴业态的重要途径。

为了进一步保护外观设计成果、激励创新创造,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外观设计审查部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锤炼政治品格,不断提升审查能力、完善审查标准,竭尽全力打好提质增效攻坚战。

树立大局观 与提质增效共进步,与外观设计共发展”是外观部全面落实提质增效、压减审查周期的核心理念。

时间紧,任务重。

外观部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突出思想引领、强调锤炼政治品格,让审查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地认识、服从和维护大局,毫不动摇地贯彻落实决策部署。

为了将任务“落细落小落实”,外观部部长钱红缨率先垂范,抓落实,鼓舞士气、提振精神,为外观部打赢提质增效攻坚战打下了扎实的思想基础。

干部积极挑起消减积压案件的重担,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主动承担20%超额任务,更有多个处级干部所承担的任务量已达60%,多位挂职、产假等返岗的审查员主动要求减少缓冲期,提前进入审查状态,满负荷承担审查任务。

与此同时,信息化、细分类等专项工作组的骨干人员积极挖掘自身潜力,主动承担更多审查任务。

为确保提质增效工作有章可循、落到实处,外观部制定了《外观部度提升专利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推进计划》,明确全年各处审查任务、周期要求、审查质量、能力提升等具体要求。

提升审查能力,是完成提质增效任务的前提保障。

检索是审查的基础,为了进一步提升审查质效,外观部不断提升检索能力,打好提质增效基础,积极举办外观设计大讲堂系列讲座,鼓励审查员积极参与外观设计专家会,提升审查员业务能力。

检索是评价报告审查质量的关键,检索工作查全查准,不仅能够保障审查质量,对审查效率的提升亦有帮助。

今年年初,外观部基于前期研究成果,从各领域产品种类、产品的设计发展、设计特点的分析着手,通过案例对各领域产品的常见设计、各领域审查中关于清楚表达的重点及难点给出审查指导,并对各领域产品的检索类别、检索技巧进行汇总,形成了16个领域的审查及检索手册,进一步提升审查员检索能力。

外观部质量保障处成立后,始终坚持每月参加审协北京中心外观部质检专家会,做到“带着问题去,带着问题回”。

外观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带着问题去,是将前期发现的问题、典型案件等进行集中讨论,大家一起梳理问题、解决问题;带着问题回,是要将审协北京中心外观部审查员的疑难问题带回来,研究透、理解透,而后解决到位。

随着我国越来越多快速维权中心的建立,社会公众对外观审查效率和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了耕好外观设计审查这块“责任田”,必须提升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

外观部相关负责人多次强调,在提高审查效率的同时,决不能牺牲审查质量。

为稳步提升审查质量,外观部持续推动多部门联动机制,严格规范业务标准。

今年,在局审查业务管理部的指导下,外观部与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审协北京中心外观部保持密切沟通,通过定期前后审业务交流会、质检专家会等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审查标准。

针对外观设计审查的重点和难点,外观部先后制定了包含图形用户界面(GUI)类产品的外观设计审查指导案例集;制定了针对恶意假冒、抄袭知名度较高的商标及其包装设计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规范;此外,还制定了外观设计底线案卷审查标准,明确底线案卷审查范围。

提升审查质量的同时,外观部也格外注重审查效率的提升。

围绕压减审查周期,外观部进一步完善部门制度办法中周期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周期目标任务,确保优质案件快审,分领域、分部门全力消减积压案件。

针对批量申请案件,外观部以大数据为支撑,不断完善系列申请监控处理机制。


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二审介绍


《中华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提请二次审议。

草案二审稿逐一回应了多个法治热点问题,比如完善了作品的定义和类型,删去了不得滥用权利影响作品正常传播及法律责任的规定,并增加相关规定拟对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分类保护等。

据了解,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完善作品的定义和类型,将其修改为“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在完善视听作品保护方面,草案二审稿在一审稿基础上对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区分。

比如,草案二审稿在“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基础上另增加规定,其他视听作品构成合作作品或者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依照本法有关规定确定;不构成合作作品或者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由制作者和作者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制作者使用本款规定的视听作品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行业惯例的,应当取得作者许可。


更多关于 国知局外观设计审查部提质增效介绍 , 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二审介绍 的资讯,可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申请专利 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