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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 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区别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4-06-15 12:08:43 浏览:



今天,乐知网律师 给大家分享:一文看懂 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区别 。


一、产生方式的差异:

专利的产生必须通过正式的申请程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查并授权后,才能享有法律保护。

商业秘密的产生则不需要经过任何官方的申请或授权程序。

只要权利人对其尚未公开的技术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该技术便自动成为商业秘密。

二、财产权性质的差异:

专利是一种完全的财产权,具有独占性。

一旦某项技术被授予专利权,其权利人便对该技术享有专有权,其他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使用。

商业秘密则不具备这种独占性。

虽然商业秘密也是一种财产权,但它不是一种完全的财产权。

只要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同一项技术可以有多个权利人同时享有。

三、保护期限的不同:

专利的保护是有时间限制的。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15年。

一旦专利保护期限届满,该技术便不再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商业秘密的保护则没有时间限制。

只要商业秘密不被泄露或由权利人自行公开,它就可以一直受保护。

四、保护方式的差异:

专利的保护方式是通过技术公开和限制使用来实现的。

在申请专利时,申请人需要将其技术内容公之于众,一旦专利被授予,权利人便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技术。

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则是通过采取保密措施来实现的。

权利人需要对其技术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如签订保密协议、限制知悉范围等,以确保技术不被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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