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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综艺节目《中国好声音》知识产权之争,又有了新证据 |商标资讯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0-08-09 23:23:08

 
《中国好声音》大热,那个夏天因为歌声的陪伴愈加精彩。
 
可是到了今天,好声音的收视热度慢慢退潮,商标之争却一浪高过一浪。
 
 
灿星制作,与星空卫视、Channel V,同属于 星空华文传媒旗下。
 
曾引进“英国达人”版权制作了中国达人秀,中国好声音,中国新歌声,我们的挑战,歌声的翅膀,舞林争霸等节目。
 
灿星制作打造的“中国好声音”首次将真正意义上的“制播分离”引入内地,并直接参与浙江卫视的广告分成。
 
灿星制成立了合资公司梦响强音,把选手签约、签约后的商业演出等都收归己有,包括音乐学院、演唱会、线下演出等在内的全产业链。
 
围绕“中国好声音”商标归属权的官司有新进展,一份由星空华文传媒CEO田明亲笔签署的道歉信被公开。
 
这封道歉信显示:星空华文传媒公司曾明确表示,星空华文传媒已要求灿星公司及浙江卫视旗下蓝巨星国际传媒公司并得到他们的同意,承诺会将这两家公司私自注册的涉及好声音的商标都归还给荷兰Talpa公司。
 
荷兰Talpa公司与星空华文传媒公司(简称“SCML”)签署了多季“中国好声音”模式授权协议以及多季“中国好声音”模式协议的附属协议,其中SCML获得授权制作本地2-4季的“中国好声音”节目。
 
在模式授权协议期间,荷兰Talpa公司指出一个名为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称“蓝巨星公司”)以及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称“灿星公司”)分别申请或注册了数个“……好声音”商标。
 
Talpa坚持星空华文已承诺并保证灿星(制作公司)以及浙江卫视(播出平台,是蓝巨星公司的关联方)须遵守模式授权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包括23条“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条款。
 
因此,Talpa要求星空华文促使灿星以及蓝巨星转让并转移附件1列出的32个商标给荷兰Talpa公司。
 
在这封由田明签署的道歉函中,星空华文表示:虽然蓝巨星并非模式授权协议的签署方,且星空华文对其没有任何控制或权力,星空华文已尽最大努力来联系和规劝蓝巨星进行转让。
 
经谈判,蓝巨星最终同意转让全部27个商标。
 
因此星空华文已确保灿星和蓝巨星转让全部商标。
 
在与Talpa关于好声音的授权终止、Talpa起诉并申请其注册的商标无效后,灿星已将非法注册的商标归还给Talpa公司,但一度答应归还商标的蓝巨星公司则并未履行承诺,因此Talpa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申请,申请商评委对蓝巨星公司非法注册的有关“……好声音”的商标都作出无效宣告。
 
商标评审委员会判定,蓝巨星公司注册26个跟“好声音”有关的商标无效;
 
蓝巨星公司随即针对这一判定,委托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好声音”等26件注册商标仍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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