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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标识标注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第63号令)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六十三号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利标识的标注方式,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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