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你想搜
专利代理
发明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
申请专利
专利申请公司
专利申请流程
怎么申请专利
专利申请费用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专利网
专利侵权
专利转让
专利申请网
专利查询
专利产品
商标代理
如何申请专利
专利申请代理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代理
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
外观专利申请
PCT申请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检索
商标申请
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流程
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
商标侵权
商标分类
商标注册代理
中国商标注册网
商标
外观专利名称
商标申请流程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网
商标注册公司
申请商标
商标注册费用
外观专利
中国商标
专利代理,怎么申请专利
美国商标注册
商标网
欧洲专利局
商标转让
注册商标
咨询热线
182-1095-870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43号
电话:182-1095-8705
邮箱:2101183472@qq.com
电话:182-1095-8705
邮箱:2101183472@qq.com
许可合同约定的许可使用费过高或过低,还能依此进行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吗?案
乐知网律师解答: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约定的许可使用费明显低于或高于正常的许可使用费的,不宜将其中约定的许可使用费直接作为专利许可使用费用于计算侵权赔偿数额。
确定具体的合理倍数时,应当结合考虑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规模、持续时间、地域范围,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使用费数额等因素。
对于恶意侵权、重复侵权或者侵权情节严重的,可酌情加重适用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对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一次性地或者包含多年专利使用费的,需要考察专利许可使用费的使用年限。
案例:
林某获得“组合式钢床”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后,将该专利独占许可给A公司进行使用,许可使用费为225万元。B公司涉嫌侵犯该专利权。
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林某和A公司并无证据加以证明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经查实,B公司与某大学曾经签订《销售合同书》,由该合同书可以认定B公司此次销售的侵权产品组合式钢床的数量、单价和总价。由于B公司未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其所获利润,因此,其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
另查实,林某和A公司曾于2006年将涉案专利普通许可给C公司生产组合式钢床6000位、许可使用费为500 800元,且为一次许可生产。B公司此前已被判定侵犯过涉案专利权,当时所确定的赔偿标准是按产品数量的比例并参照许可使用费的1倍。
综合以上事实,审理部门认为,该案中的B公司的侵权行为属于重复侵权。考虑到该案专利权的类别、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以及该案侵权行为的性质等具体情况,根据B公司销售侵权产品的数量占涉案专利一次许可生产的产品数量的比例,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3倍为准酌定B公司赔偿90 144元。
关键词: 专利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