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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为几年?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03 01:07:52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


,是我们创造者享有的独特的权利,这些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利在申请了保护之后就不容侵犯,如果这时候遇到了就要进行,那么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特点是怎么样的呢?网站为您解答。

一、诉讼主体广泛 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知识产权权利人、权利受让人、被许可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有可能成为诉讼主体。

例如某获得后将该专利权的部分权利又转让给第三人推广实施,该第三人在不同地域,以不同的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在提起侵权诉讼时,专利权人、专利权受让人、被许可人都有可能成为知识产权诉讼的原告。

法院在审查起诉时,应仔细审查他们之间的转让和许可合同,并应分别情况,确定诉讼主体的资格。

二、诉讼法律关系复杂 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往往既涉及到财产权利,又涉及到人身权利。

侵权诉讼中或出现侵权纠纷和权属纠纷以及与第三人的并存的情况;或出现因当事人各自拥有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而形成权利冲突的情况;或出现因同一违法行为(甚至多个违法行为)而引起的民事、民事甚至行政责任等不同法律责任的情况。

这些都使知识产权诉讼的法律关系复杂化。

三、诉讼争点专业技术性强 知识产权诉讼中,诉讼争议的焦点有多且专业技术性强的特点。

在诉讼案件审理时,一般需要首先确认权利归属,或者确定原告是否享有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以及该权利的范围;其次,在对被告的的认定上,往往需要法官对侵权标的进行技术上和专业上的比较、判断,这又涉及到工程技术、自然科学甚至文学艺术鉴赏等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

如果不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没有丰富的知识面,就难以真正把握知识产权诉讼的争点。

例如,对于涉及化学配方的商业秘密侵权诉讼,首先要确定当事人的配方是否符合构成商业秘密的四个要件;其次要判断被控侵权人的配方是否与原告的配方实质相似。

这一过程中,法官或如没有相关的化学知识,即使委托鉴定机构做技术鉴定,恐怕也难以看懂技术鉴定报告。

更何况律师还要就诸如本方当事人配方的成分比例、反应过程、反应条件等具体专业技术问题去说服法官;而法官也要面对双方在这些专业技术问题上截然不同的陈述,独立做出判断,这些都对知识产权诉讼的参加者,尤其对法官和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取证和举证困难 由于知识产权客体具有无形的特点,加上对侵权行为的判断又需要专业技术知识。

因此,在知识产权诉讼中无论是当事人对侵权事实的提供,还是就已提供的证据进行说服,都比证明有形财产侵权要困难得多。

而这一现象的出现,使诉讼中在的分配上对法官提出更高的要求,法官只有灵活、准确地运用举证责任的转移和倒置规则,才能在诉讼中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

另外,由于与有形物权的侵权诉讼不同,知识产权诉讼的举证范围较一般侵权诉讼要复杂的多。

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对原告而言,首先要提供受诉法院有的证据;其次,不仅要证明被告有侵权行为、自己有损害后果以及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而且要证明自己拥有合法来源的、有效的知识产权,证明自己知识产权的权利范围。

五、侵权种类和形式多样 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使得知识产权人无法以有形控制的占有形式来排除他人对自己权利的侵害。

侵犯知识产权并不表现为侵权人剥夺了权利人的智力成果,而表现为侵权人在无法律依据而又未获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该智力成果。

因此,在知识产权诉讼中侵权形式多为擅自使用、假冒、剽窃等形式。

而对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又有不同的侵权形式。

例如,我国《》第38条及其《实施细则》第41条共列举了6种侵犯专用权的形式,我国《》第45、46条共规定了15种的形式。

由于和具有不同的法律特征,这两类侵权行为的形式虽然都如此之多,但实际却是完全不同的。

六、赔偿数额难以计算 由于知识产权具有无形的特点,其价值往往难以估量。

在中,对和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实施又需要一定的投资才能完成,在投资未收回的情况下,侵权人往往没有形成利润。

在中,一件侵权商标在侵权人所销售产品中所占比重的大小,以及在著作权诉讼中,作者所受到的的赔偿数额,都是非常难以计算的。

从我国的知识产权审判实践来看,损害赔偿问题一直是知识产权诉讼中的难点之一。

1997年5月和200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曾两次专门召开了知识产权损害赔偿问题研讨会,以期解决这一难点问题。

足见知识产权诉讼中赔偿问题的复杂性。

从以上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六个特点,大家可以看出其复杂性,因此知识产权侵权往往需要专业的知识才能完全的掌握,经济和互联网的发展也为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带来了挑战,但是,国家的法律在不断完善,一定不会让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得以肆虐猖狂下去。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为几年?


一、为几年 侵犯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与其他的普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一样的, 并且都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特殊标志、、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3、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5、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三、对侵犯知识产权有如下处罚方式有哪些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2、依法封存有可能转移、隐匿、销毁的有关财物、资料。

3、消除现存物品上侵权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专利标记、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专利标记、特殊标志。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什么是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

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有些重大、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二、是多久呢 我国、、等知识产权法没有特别规定侵害、、等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按照上位法和下位法一般关系的基本法理,侵害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应当适用作为上位法的《民法通则》第135条中2年普通诉讼时效之规定。

但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发布的《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3条、2002年发布的《关于审理著作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2002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著作权人、商标权人超过2年起诉的,如果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只是损害赔偿数额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大致为2年,当我们权益受到伤害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保护自身的权益才能使得我们的法制社会更加完善,遇到法律问题,首先不要着急,合理的会帮助我们更好的解决问题。

是你的好帮手。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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