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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录事项变更费等费用什么时候缴纳,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什么时候备案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04 11:03:55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著录事项变更费等费用什么时候缴纳,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什么时候备案。



著录事项变更费等费用什么时候缴纳


一、著录事项变更费等费用什么时候缴纳 1、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十九条 恢复权利请求费应当在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期限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在相应期限届满之日前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二、专利权人变更的流程 一般而言发生权利变更情况的,只能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也就是说专利权转让以后,专利局不再发新证书,要证明是权利所有人,需要专利局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这是有效的法律文件,其实与专利证书没有什么区别。

1、我国个人或单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批准; 2、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人要与受让人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 3、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 4、应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缴纳费用。

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后,此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才正式生效。

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 咨询专业律师。



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什么时候备案


一、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什么时候备案 1、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权的,要与被许可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并且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除依照专利法第十条规定转让专利权外,专利权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权转移手续。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根据现行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备案申请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原件; (2)许可合同(协议)(合同)副本,原件; (3)专利证书复印件; (4)让与人身份证明:

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受让人身份证明:

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6)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当事人双方共同出具的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授权委托书,专利代理机构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许可合同(协议)(合同)签订超过三个月的,当事人双方签章的“声明”或“请求备案报告”,(原件),声明原签订的合同(协议)(合同)继续有效; (8)公司名称有变更的(备案时的名称与许可合同(协议)(合同)中的名称不一致),提交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或 复印件 公司公章)。

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权的,要与被许可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并且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 咨询专业律师。



说明书中写有对附图的说明但无附图怎么处理


一、说明书中写有对附图的说明但无附图怎么处理 1、说明书中写有对附图的说明但无附图或者缺少部分附图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申请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补交附图或者声明取消对附图的说明; (2)申请人补交附图的,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或者邮寄附图之日为申请日;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的,保留原申请日。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说明书中写有对附图的说明但无附图或者缺少部分附图的,申请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补交附图或者声明取消对附图的说明。

申请人补交附图的,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或者邮寄附图之日为申请日;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的,保留原申请日。

二、专利摘要附图有什么要求 摘要附图应当是说明书附图中的一幅。

申请人未提交摘要附图的,审查员可以通知申请人补正,或者依职权指定一幅,并通知申请人。

审查员确认没有合适的摘要附图可以指定的, 可以不要求申请人补正。

1、摘要附图明显不能说明发明技术方案主要技术特征的,或者提交的摘要附图不是说明书附图之一的,审查员可以通知申请人补正, 或者依职权指定一幅, 并通知申请人。

2、摘要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应当保证在该图缩小到4厘米×6厘米时,仍能清楚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

3、摘要中可以包含最能说明发明的化学式,该化学式可被视为摘要附图。

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说明书中写有对附图的说明但无附图或者缺少部分附图的,申请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补交附图或者声明取消对附图的说明。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 咨询专业律师。



著录事项变更费等费用什么时候缴纳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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