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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分析中技术情报的获取渠道,专利分析如何助力研发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4-03-20 13:38:38 浏览:



今天,乐知网律师 给大家分享: 专利分析中技术情报的获取渠道 ,专利分析如何助力研发 。



专利分析中技术情报的获取渠道


对于刚接触技术情报分析的专利工作人员来说,可以通过本篇文章总结的渠道获得目标技术的情报信息;而对于经验丰富的专利工作人员来说,本篇文章也可作为信息收集工具的总结和索引用来参考。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专利分析中技术情报的“器”就是指可供检索技术情报的各类数据库,包括专利数据库和非专利数据库。

其中专利数据库又可细分为:(1)官方专利数据库、(2)商业专利数据库、(3)行业专利数据库。

非专利数据库可细分为学术数据库和搜索引擎两种。

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各类数据库及其特点:

一、专利数据库 (一)、官方专利数据库 官方专利数据库,是指某些国家或地区的专利行政部门以及知识产权组织建立的专利数据查询系统,较为常用的官方专利数据库包括美国、欧洲、日本、中国等知识产权局以及WIPO的数据库,这五个官方数据库的相关信息如下表所示:

总体来看,官方组织的专利数据库具有如下特点:

(i)对本国或本组织专利收录全面,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检索国外专利的能力; (ii)最权威的确定特定专利法律状态的途径; (iii)USPTO、EPO、JPO以及SIPO还提供了专利审查过程文件,WIPO的数据库收录了PCT专利申请在国际阶段的检索和初步审查信息; (iv)某些官方组织的数据库具有特别功能,例如SIPO提供的药物检索,具体信息可参见上表。

(二)、商业专利数据库 由于官方组织提供的数据库功能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因而只能应用于简单的专利技术情报获取。

对于专业的专利分析工作,需要功能更强大的商业专利数据库。

目前国内和国外都有较成熟的商业专利数据库供选择,国内知名的商业专利数据库包括CNIPR、DI Inspiro、Innojoy、PatenticsIncoPat等,国外知名的商业专利数据库包括Clarivate Analytics公司的Derwent Innovations Index(DII)、律商联讯公司的TotalPatent、Questel公司的Questel Orbit等。

这些数据库包含了常规的检索入口,可使用检索式进行检索,以及都具有号单批量检索的功能。

但上述数据库也各有特点,下表对比较有特点的商业专利数据库进行总结。

总体来看,商业专利数据库包括如下特点:

(i)数据收录全面,检索入口丰富; (ii)带有机器翻译功能,可检索不同语言的专利文献; (iii)可批量下载专利,方便使用其他工具(如Excel)对专利进行详细的分析。

(三)、行业专利数据库 在某些行业数据库中集成了专门的专利检索模块,使用这些专利检索模块检索特定技术主题的专利,往往能起到又好又快的检索效果。

以生物医药领域为例,该类数据库包括Drugfuture、中国药物专利数据库、STN、SciFinder、Cortellis、Reaxys等。

如果按照普通的检索方法,如采用关键词结合分类号的方法进行检索,则遗漏相关结果的可能性会极大,而且费时费力。

相对而言,上述的行业专利数据库针对该领域设置了特定的检索入口,例如CAS登录号、结构式检索等,或者收录的数据经过二次加工,这些特点对于生物医药领域的检索非常有帮助。

以SciFinder为例,介绍针对Markush(马库什)化合物如何检索其相关的专利信息[1]。

上述的行业数据库由于其专业性,常呈现如下特点:

(i)具有一般专业数据库不具有的检索入口,如上述的数据库中针对化合物检索时可使用CAS登录号、化学结构式、组合物成分、给药方式等; (ii)围绕某一技术可快速提供较为全面的相关专利信息,如Cortellis、STN可将与某药物相关的化合物专利、方法专利、组合物专利、适应症等一系列相关专利列出,方便使用者快速得到相关专利信息。

二、非专利信息的获取 尽管专利分析针对的数据为专利数据,但对于相关技术非专利信息的收集,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因在于非专利信息在专利分析中可以起到补充背景信息、与专利信息相互验证的作用。

非专利信息的获取来源,主要为学术数据库、搜索引擎两种方式,此外还包括业内人士访谈、企业调研等方式。

(1)学术数据库 学术数据库一般收录了各种学术期刊、报纸、硕博士学位论文、图书、年鉴、统计数据、标准、科技成果等信息中的一种或多种。

对于研究某一特定领域的技术发展情报,通过学术数据库获得的信息比起搜索引擎得到的结果,具有资料权威可靠、学术价值较高、检索手段丰富、信息来源清晰准确、获取保存容易、干扰信息较少等优点。

在专利分析实践中,常用的国内外的数据库信息总结如下:

(2)搜索引擎 搜索引擎可以分为专门检索学术文献的学术搜索引擎以及检索一般信息的搜索引擎。

学术搜索引擎是指目前许多搜索引擎公司提供的学术搜索专用工具,典型例子包括谷歌学术搜索、百度学术搜索等,其将检索范围限定于学术数据库,利用单次检索即可从各数据库中检索出相应信息,从而省去了在各数据库中进行重复操作的麻烦。

如下图显示了百度学术搜索中收录的数据库:

一般搜索引擎包括大家耳熟能详的谷歌、百度、必应等搜索工具,这类搜索工具是进行技术情报搜集时必不可少的工具,可快速得知相关技术或行业内的动态新闻事件、一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通过这些信息与专利信息进行进一步的分析验证,将有助于判断技术发展的方向或竞争对手的动向。


专利分析如何助力研发


专利分析在很多人看来都很陌生,即使本行业的人通常也很疑惑,专利分析对企业到底有什么用,为什么要做专利分析?专利分析能助力研发吗,如果要助力研发,该从哪些角度分析? 一、专利分析对企业的作用 说起专利分析对企业的作用,先看两个实例。

1、小米手机的波折起伏 2014年12月,在中国锋芒正盛的小米手机在印度被指控侵犯爱立信的多项专利,之后印度新德里高等法院裁定小米的部分手机被禁止在该国销售 。

2022年,小米进军美国市场时,被美国知名的Patent Troll(专利流氓)Blue Spike向马歇尔分院起诉,导致其进入美国市场的受阻 。

之后的小米痛定思痛,通过系统地分析自身专利短板,不仅花大价钱申请专利,也频繁地收购专利。

经过几年的发展,小米得以进入欧洲和美国这些市场竞争激烈的国家。

2、蒂森克虏伯侵权案件的漫长诉讼 2011年,蒂森克虏伯机场系统(中山)有限公司被深圳中集天达空港设备有限公司起诉,称蒂森克虏伯侵犯了其中国专利的知识产权,历经五年时间,2022年蒂森克虏伯终于证明了其技术属于现有技术,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虽然蒂森克虏伯最终赢得了胜诉,但在2011年至2022年期间,因侵权案件影响,其在中国的销售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

近年来,蒂森克虏伯较为注重专利保护,从专利保护、竞争性知识产权环境分析、刺激和激励专利创造等方面进行了较多的分析 。

通过以上两个例子可以看出,知识产权影响公司的市场销售,进而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

以上两个例子中,小米和蒂森克虏伯后期都通过专利分析,弥补了自身知识产权的不足,从而为自身知识产权构建了更为牢靠的盾牌,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减少因专利诉讼带来的不必要损失。

这也折射出,企业在不断发展和创新的过程中,能否接受专利及相关理念,是企业未来发展的关键。

即,企业需要通过不断地进行专利分析,为其未来的发展和创新保驾护航,这不仅适用于大企业,也适用于中小企业。

二、专利分析如何助力研发 在说明从哪些方面分析专利可以助力研发前,先介绍专利与研发的关系。

专利作为一种知识产权,是保护研究与研发产出的一种重要方式,即对于专利申请人来说,专利一方面代表了相关申请人的研发成果,另一方面也代表了相关申请人的无形资产权利。

说得更明白一点,专利是以公开换保护,其一方面以文献的形式揭露申请人的相关技术,另一方面也赋予了申请人针对相关技术在一定地域一定期间内的独占权,亦称为相对垄断权。

举一个例子,企业A要研发一款电梯提升机,在当前的环境下,已经有很多款电梯提升机,且已有分布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相关专利。

那么作为一个欲要长期发展的企业,企业A将不得不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现有的电梯提升机都有哪些类型? 2、外界的电梯提升机都有哪些专利技术,这些技术可以借鉴吗? 3、自身研发的技术是否侵犯他人专利权? 4、自身的电梯提升机技术都可以申请哪些专利进行保护? 对于问题1来说,资深的技术人员能够如数家珍般说出,普通的技术人员也能够通过非专利信息调研来获取,这个问题较为简单。

但对于问题2、3、4来说,涉及到电梯提升机的相关专利,需要综合考虑企业A的研发目标、自身技术、知识产权策略,进行全面的专利分析,这是企业A需认真考虑的问题。

1、外界的电梯提升机都有哪些专利技术,这些技术可以借鉴吗? 以电梯提升机为例,进行一个简单的专利检索,其中电梯提升机专利包括科恩股份公司申请的专利CN1118763A,科尼电梯有限公司申请的专利CN1085520A,通力股份公司申请的专利CN104627796A、CN104627796A,株式会社日立产机系统申请的专利CN203896058U、CN203933187U等。

以上这些专利技术都是相关公司的研发成果,涉及提升机容置室、减速和停止指令、减震方法、永磁式旋转电机及提升机固定装置等。

那么对于企业A来说,以上专利技术是否可以为自身的研发提供借鉴和启发呢?这个问题需要根据企业A自身的研发方向来判断。

2、自身研发的技术是否侵犯他人专利权? 对于第二个问题,企业A自身研发的电梯提升机是否侵犯以上专利的权利呢?企业A或许会说,技术都是我们自己研发的,不会侵权。

然而事实却是,自身研发的技术也有可能与他人专利保护的范围相重叠,有可能存在侵权风险,因为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通常较大,需要比对自身研发的技术是否落入他人保护范围,才能判断是否存在有侵权风险。

上述的8个专利中,有4个专利仍处于有效状态,企业A在研发过程中,即便是自有技术,也应该核对是否落入了以上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如果研发技术落入了以上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可以通过专利规避、专利无效、或专利许可等方式应对侵权风险。

这仅是一个简单的例子,在实际的专利侵权风险排查中,会进行全面的检索以排查相关产品的全部风险。

3、自身的电梯提升机技术都可以申请哪些专利进行保护? 那么对于最后一个问题,企业A如何建立自身的专利保护网呢,如何在以后的激烈竞争中,通过专利权在市场中开疆扩土呢?这个问题就涉及到专利的挖掘布局,所谓的专利挖掘即针对企业A电梯提升机技术的改进点进行系统挖掘,形成一个成系统的挖掘表。

在挖掘过程中,可以参考主要申请人的专利布局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专利布局,或针对想要布局的技术点进行技术研发。

对于挖掘成果,可以区分采用专利或者采用技术秘密的方式来保护。

专利分案申请中的“被动分案”和“二次分案”


一、主动分案与被动分案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最迟应当在收到专利局作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国知局提出分案申请;但是,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也就是说,一件专利申请如果包含多个发明创造,该专利申请在适当的时间可拆分成多个专利。

通常,分案申请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根据自己的意愿向专利局主动提出的分案申请,即所谓的“主动分案”。

2、专利申请经审查后,被认定存在单一性缺陷,专利申请人根据指出存在单一性的审查意见而提出的分案申请,即所谓的“被动分案”。

二、首次分案与二次分案 一般来讲,基于母案(原专利申请)提出的分案申请可以被称为“首次分案”,而基于分案申请还可以继续提出分案申请,即所谓的“二次分案”。

“二次分案”实际上也存在“主动分案”和“被动分案”两种情况。

1、“二次分案”中的“主动分案”,即对分案申请再次主动提出分案申请的情况。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5.1。1节第(3)项第4段规定:对于已提出过分案申请,申请人需要针对该分案申请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再次提出的分案申请的递交时间仍应当根据原申请审核。

再次分案的递交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分案。

也就是说,针对分案申请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其提出基础为母案申请,提出时间应基于母案申请的审查进度确定。

2、“二次分案”中的“被动分案”,即分案申请在审查过程中被指出存在单一性缺陷,申请人可以基于该审查意见对该分案申请再次提出分案申请。

这种分案申请非常特殊。

由于前版《专利审查指南》对这种分案申请的规定存在漏洞,因此,在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专利审查指南》对“二次分案”中的“被动分案”的规定进行了重大修改。

现行的《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5.1。1节第(3)项第5段规定:因审查员发出分案通知书或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分案申请存在单一性的缺陷,申请人按照审查员的审查意见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递交时间应当以该存在单一性缺陷的分案申请为基础审核。

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以该分案申请为基础进行分案,审查员应当发出分案申请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并作结案处理。

现行的《专利审查指南》清晰地界定了二次分案中的被动分案的分案时间和分案基础。

分案时机:申请人按照审查员的审查意见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递交时间应当以该存在单一性缺陷的分案申请为基础审核。

如果存在单一性缺陷的分案申请不处于pending状态,则不能再提分案。

分案基础:存在单一性缺陷的分案申请,而不是母案或其他相关同族专利。

这种规定就限制了所谓的“无限分案”,明确了分案的再分案的提出时间和提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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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申请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