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专利申请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国内专利 > 专利申请 >

专利诉讼:朗科胜诉旋极,中兴获美国337调查终裁胜诉:不侵犯TPL专利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4-03-20 13:41:25 浏览:



今天,乐知网律师 给大家分享: 专利诉讼:朗科一审胜诉旋极获赔4千万 ,中兴再获美国337调查终裁胜诉:不侵犯TPL专利。



专利诉讼:朗科一审胜诉旋极获赔4千万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诉讼进展公告 关于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旋极信息”或“本公司”)与深圳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科技”)专利诉讼一案,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收到 南宁 中 院民事判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朗科科技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起诉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北海支行”)侵犯朗科科技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99117225.6)。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支行 (三)案件基本情况 2012年5月15日,朗科科技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起诉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支行侵犯朗科科技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99117225.6)。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5月15日受理了该案。

2012年5月17日,本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朗科科技起诉本公司侵权案件的《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文书。

(四)诉讼请求 1、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朗科科技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99117225.6)发明专利权的行为;2、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ComyiKEY220产品; 3、判令被告二和被告三立即停止销售和许诺销售ComyiKEY220产品; 4、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朗科科技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000万元; 5、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三、判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收到广西省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的一审判决,如下: ”1、被告旋极信息、被告农业银行、农业银行北海支行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ZL99117225.6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即被告旋极信息立即停止使用原告朗科科技第ZL99117225.6号发明专利方法,并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的ComyiKEY220产品,被告农业银行、农业银行北海支行立即停止使用侵权的ComyiKEY220产品; 2、被告旋极信息赔偿原告深圳朗科科技经济损失4,000万元; 3、驳回朗科科技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41,800元由被告旋极信息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被告旋极信息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本公司将依法行使上诉权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江涛先生已针对朗科科技诉本公司侵权案件向本公司做出书面承诺:”如果公司因本次侵权案件最终败诉,并因此需要支付任何侵权赔偿金、相关诉讼费用,或因本次诉讼导致公司的生产、经营遭受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江涛先生将承担公司因本次诉讼产生的侵权赔偿金、案件费用及生产、经营损失。

本案涉诉产品ComyiKEY220已非公司在产在售产品,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产生影响。

上述案件为一审判决,并非最终判决结果,故本次公告的判决执行暂不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中兴通讯中标中国移动国际信息港IDC配套工程


近日,中兴通讯宣布中标”中国移动国际信息港IDC配套工程 。

该项目也是中兴通讯在模块化机房项目上继”深圳坪山腾讯IDC微模块“项目后,又一重大市场突破。

据悉,本次工程是中国移动为了实现在IDC领域的跨越发展而进行的节能减排新技术试点工程,通过本次工程的技术验证,中移动”微模块“IDC数据中心将在PUE节能指标、交付周期、弹性扩展等主要能力方面成为业绩翘楚。

中兴通讯”微模块“数据中心以满足云计算时代新型数据中心应用需求为核心,着力打造高密度、高可靠、绿色节能、弹性扩展的平台。

同时,中兴通讯USapphire端到端整体解决方案融合了结构、消防、制冷、配电、管理、安全等关键支持要素,采用工厂标准化预制、模块化部署、精准送风设计和高密度设计,并进行了充分融合,形成一个功能完备、性能出色的整体,不再像传统数据中心那样需要多个子系统之间对接,帮助客户实现更大的灵活性、简易性和价值。

未来数据中心业务的成败,主要取决于重点客户对数据中心技术的认可。

中国移动本次重点打造的热管技术IDC机房,不但满足了大型互联网客户对单机架高功率密度的要求,同时,解决了冷冻水进机房的风险,大大提高了机房的安全等级。

通过技术创新,同等条件下,机房建筑面积的利用率提高20%,相对于传统的建设模式,预期每年为客户节约电费30%,而工程建设周期则有望达到传统建设模式的一半。

中国移动作为国内最大的数据中心运营商之一,拥有诸多互联网、政企客户,未来几年,中国移动将在国内建设多个大规模数据中心项目。

此次”微模块“IDC数据中心的建设,将为后续数据中心项目创造雄厚的技术创新优势。


中兴再获美国337调查终裁胜诉:不侵犯TPL专利


近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美国专利经营公司Technology Properties Limited LLC(以下简称”TPL“)诉中兴通讯专利侵权一案,做出终审裁定:中兴通讯不侵犯原告TPL芯片设计技术专利权,未违反337条款。

ITC本次终裁依然维持了去年9月的初裁结果。

据悉,中兴通讯两月内已连续赢得两宗被称为”最严厉贸易限制措施“的美国337调查终裁胜诉。

ITC对拥有近20000件专利,号称美”专利大鳄“的InterDigital一案做出终审裁定,中兴通讯没有违反InterDigital的各项专利权。

本次终裁原告TPL原为一家从事芯片技术研究的公司,近年来转变为专利经营公司,主要靠专利许可、诉讼赔偿来实现营收。

2012年7月,TPL在ITC对中兴通讯提起调查,同案被告包括华为、三星、HTC、LG等十二家企业。

中兴通讯全球知识产权总监沈剑锋表示,公司应诉TPL的过程历时一年有余,本次裁决结果在我们预期之内,我们欢迎ITC再次做出这一公正的裁决。

在全球通信市场格局及知识产权环境的持续变革下,我们将面临更加复杂的竞争环境,中兴通讯将继续秉承开放、共赢的原则,与业内企业求同存异开展合作,以促进本行业的理性竞争和健康发展。

我国企业在出口时应当更加关注专利运营公司所掌握的专利,为将来有可能要面对的诉讼做好准备。


更多关于 专利诉讼:朗科一审胜诉旋极获赔4千万 ,中兴再获美国337调查终裁胜诉:不侵犯TPL专利 的资讯,可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专利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