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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哪些内容,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什么时候可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04 11:02:39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哪些内容,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什么时候可要求退款。



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一、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1、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的内容包括:

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并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

省略视图或者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并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

省略视图或者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

二、外观设计专利范围含义 通常,可以构成外观设计的组合有:

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图案;产品的形状和图案;产品的形状和色彩;产品的图案和色彩;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

1、工业产品形状含义 工业产品外观形状是指对产品造型的设计,也就是指产品外部的点、线、面的移动、变化、组合而呈现的外表轮廓,即对产品的结构、外形等同时进行设计、制造的结果; 2、工业产品外观图案含义 工业产品外观图案是指由任何线条、文字、符号、色块的排列或组合而在产品的表面构成的图形。

产品的外观图案应当是固定、可见的,而不应是时有时无的或者需要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看见。

3、工业产品色彩含义 工业产品的色彩是指用于产品上的颜色或者颜色的组合,制造该产品所用材料的本色不是外观设计的色彩。

产品的色彩不能独立构成外观设计,除非产品色彩变化的本身已形成一种图案。

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的内容包括:

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并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

省略视图或者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 咨询专业律师。



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什么时候可要求退款


一、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什么时候可要求退款 1、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3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退款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退还。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十四条 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

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的,应当在送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名称。

不符合本款规定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费用的,以缴纳当日为缴费日;以邮局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邮局汇出的邮戳日为缴费日;以银行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银行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

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3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退款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退还。

二、专利费用缴纳的规定 1、申请费的缴纳方式 申请费以及其他费用都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收费处或专利局代办处面交,或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

目前,银行采用电子划拨,邮局采用电子汇兑方式。

缴费人通过银行或邮局缴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和缴纳费用的名称(或简称)。

缴费人汇款时收到银行或邮局汇款凭证,应认真核对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缴费人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这些信息在以后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

费用不得寄到专利局受理处。

2、申请费缴纳的时间 面交申请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当时缴纳申请费。

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再缴纳申请费,因为缴纳申请费需要写明相应的申请号,但是缴纳申请费的日期最迟不得超过自申请日起两个月。

3、缴费日期的确定 向专利局收费处面交申请费或其他费用的,面交日即为缴费日。

向专利局收费处汇付费用的,若汇付方式符合有关规定的,以银行或邮局的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

但是,自汇出日至专利局收到日超过15天的,除出具邮局、银行提供的证明以外,以专利局收到日为缴费日。

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3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退款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退还。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 咨询专业律师。



如何处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


一、如何处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调解、仲裁和诉讼。

专利合同纠纷主要是指在专利申请权转让或者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技术中介服务合同中各方当事人就权利义务的履行和合同条款的解释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专利转让代理合同如何签订 专利转让代理合同的签订:

1、开头写好当事人双方的信息; 2、中间的内容为代理服务内容、权责要求、工作进度要求、代理的期限、付款方式等; 3、最后双方签名盖章附上日期。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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